知識點: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時的處理

在確認和計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當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應當根據(jù)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合同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預計總成本×100%

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進度的工程實體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不包括下列: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裝、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材料從倉庫運抵施工現(xiàn)場,如果尚未安裝、使用或耗用,則沒有形成工程實體。因此,為保證確定完工進度的可靠性,不應將這部分成本計入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中來確定完工進度。

(2)在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對總承包商來說,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總體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總體工程的工作量。總承包商在確定總體工程的完工進度時,應考慮分包工程的完工進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雖然是總承包商的一項資金支出,但是該項支出并沒有形成相應的工作量,因此不應將這部分支出計入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中來確定完工進度。但是,根據(jù)分包工程進度支付的分包工程進度款,應構成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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